
6月25日,天水市政府召開了天水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通報了全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情況,討論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關方案,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會議傳達了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會議和環(huán)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天水市環(huán)境保護綜合督查情況通報會議精神,通報了今年1月1日至6月23日全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狀況和赴蘭州市學習考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情況,并組織參會人員對全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2+10” 實施方案(“2”即一個總體意見和監(jiān)督管理責任規(guī)定,“10”即重點工業(yè)減排、燃煤鍋爐淘汰、城市揚塵管控、機動車尾氣治理、煤炭市場管控、餐飲油煙和燃放煙花爆竹、重點區(qū)域綜合整治、清潔能源推廣、網格化管理、冬防10個子方案)進行了討論。
會議要求,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此項工作作為近期一項重點工作,全力推進,確保盡快改善全市環(huán)境空氣質量。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對天水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由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列為各縣區(qū)、各部門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作為評價政績和選拔干部的重要依據(jù),在一線鍛煉干部、考察干部、選任干部。二是盡快出臺方案。按照會議討論情況,抓緊對全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2+10” 實施方案進行修改完善,經市政府審定后印發(fā)全市,全力抓好貫徹落實。三是加強督查調度和問效追責。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行日分析、周督查、月調度、月通報制度,加強分析研判,強化督查調度,加大對全市大氣污染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甚至影響全市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完成的縣區(qū)、部門和個人,嚴格按照《天水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監(jiān)督管理責任規(guī)定》予以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