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清水縣教育體育局、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與參與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的全縣19所中學校長、23所學區(qū)校長,簽訂了《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進一步靠實了各相關部門和學校的食品安全責任。這是清水縣實施營養(yǎng)改善計劃試點工作過程中,按照縣上出臺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計劃食品安全保障細則》要求,在原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諾書》的基礎上,保障學生餐飲安全一項重要舉措,對于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在全縣順利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據了解,清水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包括組織領導、工作計劃或方案、制度建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食品安全管理5項考核內容和22項考核細則,每項考核細則都有明確的評分標準。清水縣教育體育局、清水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將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開始對本年度的營養(yǎng)改善計劃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目標責任書考核,對每年的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對年度考核分數在60分以下的學區(qū)(學校)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有違法行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