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訊 (記者 張海泳) 蘭州市“2·20”特大交通事故現(xiàn)已查明,系交通肇事人黨某酒后駕車釀成3死3傷的慘禍。目前,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據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大隊民警介紹,2月20日晚19時30分許,黨某在東方紅廣場某餐廳請朋友吃飯,在吃飯過程中大量飲酒。飯局結束后,朋友自行離去,黨某駕駛津G·Q0366號豐田牌小型越野車,搖搖晃晃上路。他本應向東回東崗鎮(zhèn)家中,卻因飲酒后神志不清,駕車往西駛去。當該車行駛至南濱河中路時,汽車前部與同向行駛的敬某駕駛的二輪輕便摩托車尾隨相撞,致敬某及摩托車另一乘客受傷,黨某未停車保護現(xiàn)場,繼續(xù)駕車向西快速逃逸。當日21時46分,當車行至南濱河路七里河橋丁字路口時駛入左道,與由西向東行駛的劉某駕駛的甘H·20169號夏利牌轎車相撞,致劉某及車內乘坐的周某、董某3人當場死亡,2名乘客受傷,兩車受損。
接警后,七里河交警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xiàn)場,進行現(xiàn)場施救和事故勘查工作。經過現(xiàn)場調查和進行鑒定,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26.9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且駕車左道逆行,釀成此次慘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