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是人類歷史的真實記錄,是社會的寶貴財富,是人類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長期以來,由于種種原因,部分檔案資料散失于社會和民間而未能得以妥善保護。為了搶救和保護檔案資料,我館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實施辦法》和《甘肅省檔案管理條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檔案資料的征集工作。
一、征集原則:
采取平等協(xié)商、個人自愿、方式自選的辦法,征集工作堅持使檔案和資料的持有者經濟上有用,利用上優(yōu)先的原則。
二、征集范圍:
1、歷史上各個時期形成的各種家譜、族譜、碑文、典籍、書畫作品;各種報刊、照片、證券、契約。
2、歷代編修的記載天水情況的各種版本的志書,包括省志、郡志、府志、州志、縣志、鄉(xiāng)土志以及民間的各種手抄本、筆記。
3、天水籍和外籍在天水生活過的軍政要人、知名學者、專家教授、作家、藝術家、烈士、戰(zhàn)斗英雄、勞動模范及名醫(yī)、名匠的簡歷、事跡以及專著、發(fā)明、專利、成果、獎狀、證書、錦旗、獎章、照片、錄音帶、錄像帶、筆記、日記、書信、著作手稿、傳記、年譜、回憶錄等。
4、歷史上各個時期有關戰(zhàn)爭、各個民族進行反抗起義的文書、圖表、日記、著作等。
5、反映解放前中國共產黨及其他革命組織活動的文字資料、照片和各種實物以及解放后國家領導人視察天水時形成的照片、題詞、錄音帶、錄像帶。
6、天水各個歷史時期社會黨派、群眾團體、各種組織的章程、會刊、?、紀念性?、紀念冊、通訊錄、同學錄等。
7、天水市區(qū)域內的所有廠礦、企事業(yè)單位生產的各種名優(yōu)產品的照片、產品介紹、說明書以及評優(yōu)獲獎、申報專刊、鑒定等各種材料和證書的復印件。
8、“文革”期間革命委員會以及群眾組織的各種文件、大小字報、戰(zhàn)報、章程、宣言及照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毛澤東主席的塑像和各種像章、胸章、臂章、宣傳畫、資料匯編等。
三、征集辦法:
1、凡發(fā)現(xiàn)或收藏有上述征集范圍內的檔案、資料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或通過信函和電話與市檔案館聯(lián)系。
2、屬于集體或個人所有及其他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資料,所有者可在捐贈、寄存、征購方式中自行選擇,市檔案館同時按被征集單位和個人的要求為其保密和提供利用服務。
(1)捐贈。對捐贈者市檔案館視其捐贈檔案資料的數(shù)量和價值給予表彰獎勵,并載入《捐贈檔案資料名冊》,頒發(fā)《捐贈檔案資料證書》;并保證捐贈者利用其捐贈檔案資料的優(yōu)先權,按捐贈者的要求為其保密;對報送的個人成果(含論著、作品、專利、證書等),將頒發(fā)《收藏證》。
(2)征購,即有價征購。市檔案館將同收藏單位或個人進行商議,按雙方同意的價格,辦理征購手續(xù)。
(3)寄存。即單位或個人將收藏的檔案資料送交市檔案館寄存保管,以延長檔案資料的壽命,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凡寄存者,市檔案館向其頒發(fā)《寄存檔案資料證書》作為憑證,并受法律保護;市檔案館保證對寄存者提供各種利用服務。
天水市檔案局(館) 天水市地方志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6811926 聯(lián)系人:史毓英
二00五年五月十七日